申请专利,你是否也陷入过这几个误区?

申请专利是保护技术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获得专利权的必要程序。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重视的加强,国内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明人仍会因存在一些误区而导致自己的技术或产品没能得到全面保护。

1、自主研发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部分发明人都有这样的错误想法: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了。此时如果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如此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开始着手专利申请的准备工作了。

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可以不用申请专利。

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受限不说,自己还会变成侵权人更是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一件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攻克多项技术点,而一件专利往往是针对产品的某一个技术点,新产品研发过程涉及的多项技术点通常可以形成多件专利。

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所以,如果想要获得全面的保护,应当对每一个创新点单独申请专利。

5、申请专利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

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就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6、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

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以上这些做法均会造成专利资源的浪费,无法最大化地发挥专利无形价值。

7、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会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对于技术性创业公司来说,必须明确公司战略,专利是为了战略服务的,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以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专利稀缺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于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予以保护,而对于知识产权受侵犯的现象,也应迅速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就是其中一种。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然程序,是保护企业技术成果的重要手段,企业申请专利后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还能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返回
上一篇: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对中小企业有什么作用? 下一篇:没有了